财富论剑——华西证券业绩三年三连降!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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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逢各上市券商半年度业绩报告相继出炉,行家开辟系列,从分管财富管理条线四川球队换帅后走出困境,球员士气高昂的高管开始,带看官们简单了解一下目前各家券商的成绩。今天,行家要聊的是华西证券(002926)。
业绩难看
近日,华西证券发布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对其业绩做出了“负面”的预报。
2024年1-6月,华西证券归母净利润在0.35-0.45亿元区间,较2023年同期5.2亿元的水平锐减91.42%-93.33%。横向对比,在已经披露中期业绩预报和快报的券商中,华西证券的降幅最为显著。
对此,华西证券给出了自己的理由四川球队换帅后走出困境,球员士气高昂:在2024 年上半年,公司经纪及财富管理业务收入下滑;投资业务波动较大,相应收入下降较多;存量金融资产当期计提减值损失同比增加。综合导致公司2024 年半年度经营业绩下降。
谁来负责?
如此“优异”的成绩,首先关注到的自然是公司的负责人。
起“带头”作用的便是总裁杨炯洋。从公开的简历来看,在1993年5月至1996年9月,杨炯洋在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任会计,正式加入了职场。
1996年9月至1997年9月,杨炯洋跳槽到深圳国投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任一部高级经理,由此开始投身证券行业。
1997年9月至1998年3月,在国信证券的前身“深国投”任投资银行一部副总经理;此后,在1998年3月至2005年3月,先后从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一部总经理一路升任投资银行事业部常务副总裁、北京综合业务部总经理。
经历如此一番自下而上的攀登,积累了大量的业务经验,也培养出了优秀的业务能力。
2005年3月,杨炯洋加入华西证券,一跃成为华西证券高管之一。他先后担任投行事业部总裁,董事、副总经理; 2008年12月至今,任华西证券董事、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先后任华西证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2012年11月至今,兼任华西银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行家发现,杨炯洋自2008年便担任华西证券总经理职位,这在券商行业之中也属罕见。能得到华西证券如此看重,可见其管理能力的出色,相信他一定让华西证券业绩上逐年走强了吧?
“三年之痒”
现实却往往很骨感。自2018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后,经历了 2019-2021年三年业绩的快速爬坡期,华西证券这辆“快车”,后劲开始不足。
从年报数据中,行家看到,2021年可以算作华西证券业绩的巅峰。此后,华西证券开始在业绩下坡的道路上猛踩“油门”。
从总裁杨炯洋的薪酬水平的变化上也可见一斑。2021年薪酬349.95万元,2022年薪酬259.58万元、2023年薪酬136.49万元。薪酬待遇如此变化,是否也意味着,华西证券对这位劳苦功高的元老丧失信心了呢?
在2022年,仅一年时间,华西证券的营业总收入便以34.10%的巨大跌幅,直接导致其从“50亿俱乐部”滑落至33.7亿元,比2020年的业绩水平还要低。归母净利润更是夸张到降低了一个数量级,从2021年的16.3亿元暴跌至2022年的4.2亿元。
不出意外,经纪与财富管理业务作为收入“顶梁柱”,在2022年同样同比减少15.38%,降幅明显。
2023年.华西证券营业收入31.8亿元,较2022年同比下降5.77%。归母净利润为4.2亿元,较2022年无明显差异,算是歇了一口气。但2024年上半年的业绩表现,却让这口气怎么也吸不上来了。
主营区域
分部数据显示,经纪与财富管理业务依旧稳坐主营业务收入的“半壁江山”。当期创收18.96亿元,较2022年同比下降12.92%。占营业总收入的比重也从2022年64.50%下降至59.61%。这份数据也反映了华西证券业务规模的萎缩。
从地区划分来看,华西证券的分支机构主要存在于四川地区。除总部及子公司外,四川和北京两地的营收最高。在全部地区中,仅广东、江苏、天津、黑龙江、山西、湖南和河南七地在2023年的营收较2022年出现正增长,黑龙江65.50%的增长幅度最为明显。
行业思考
当前,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国内股市波动加剧,券商们的日子的确都不太好过。这不仅凸显了当前市场的挑战,也反映了行业转型的必要性。从宏观经济的波动到监管环境的变化,再到技术进步带来的竞争格局重塑,券商行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
对于财富管理业务来说,客户的需求日益呈现多样化和个性化,券商们需要更加深入地了解客户需求,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通过持续的服务质量提升和客户关系管理,增强客户粘性,从而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保持优势。
金融行业是一个信息密集且极需创新能力的行业,保持传统守旧的观念可会在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失了先机。如今,华西证券的2024年上半年业绩给投资者们一个“惊喜”,加之此前连续三年的营收下降,四川球队换帅后走出困境,球员士气高昂我想华西证券的领导者们是时候该好好想想,怎么样才能“止跌起稳”了!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信息分享,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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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鼎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等(1)
近期,中期协通过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以下简称AMBERS系统)中登记的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形式,无法与七鼎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等12家私募基金管理人(附件)取得有效联系。上述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AMBERS系统提交情况报告。逾期未完成的,协会将认定为失联,在官方网站失联机构专栏中予以公示,并在“机构诚信信息”栏目标识。如公示后满一个月仍未完成,协会将依据《私募基金管理人失联处理指引》注销其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青岛乐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等(1)
关于注销青岛乐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期限届满未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公告(中基协字〔2024〕279号)
青岛乐融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3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存在异常经营情形,且未能在书面通知发出后的3个月内提交符合规定的专项法律意见书,协会将注销该3家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上海添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
经查明,上海添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添橙投资)在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询价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内部研究不充分,决策流程不规范。内部研究报告缺乏独立分析内容,估值分析部分仅包含估值结论,缺少严谨完整的推导过程。最终定价决策依据记录及具体推导过程缺失,存档备查的定价依据无法充分支持公司最终报价结果。
二是内部制度不健全,内控执行不到位。询价相关内部制度不健全,在投资决策机制、通讯设备管控等重要事项上缺少明确规定。询价、申购等重要操作复核记录缺失,通讯设备管控不到位,内控执行方面存在缺失。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发行承销违规行为监管(试行)》等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4年7月26日对添橙投资予以监管警示。要求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对照注册制首发证券询价相关规则及工作要求,明确具体改进措施和责任人,积极落实整改工作,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本所提交整改报告。引以为戒,做好内部规范整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及相关行业规范的规定,建立完备的内控制度流程,切实加强内部研究,规范报价流程管理,做到报价行为独立、定价依据充分、决策流程完备,真正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专业定价能力。(〔2024〕45号)
温州启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
经查明,温州启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启元资产)在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询价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内部研究不充分,决策流程不规范。内部研究报告不全面,估值分析部分缺少严谨完整的推导过程。最终报价为一人确定、集体决策过程缺失,逻辑推导过程不完备,存档备查的定价依据无法充分支持公司最终报价结果。
二是内部制度不健全,未体现独立报价要求。询价相关内部制度不健全,在研究报告撰写、投资决策机制等重要事项上缺少明确规定。内部现行制度相关内容规范性不足,对独立报价的要求不明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发行承销违规行为监管(试行)》等有关规定,2024年7月26日,上交所对温州启元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要求其结合本决定书指出的违规事项,对照注册制首发证券询价相关规则及工作要求,明确具体改进措施和责任人,积极落实整改工作,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本所提交整改报告。引以为戒,做好内部规范整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本所业务规则及相关行业规范的规定,建立完备的内控制度流程,切实加强内部研究,规范报价流程管理,做到报价行为独立、定价依据充分、决策流程完备,真正发挥机构投资者的专业定价能力。(〔2024〕46号)
金海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
经查,金海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金海棠资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6342035502C)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过程中,尽职调查工作不够审慎,未履行基金管理人应尽的谨慎勤勉义务。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2024年6月26日,上海证监局对金海棠资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沪证监决〔2024〕273号)
上海易德增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
经查,上海易德增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647954942)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未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2024年7月15日,上海证监局对上海易德增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沪证监决〔2024〕299号)
深圳市巨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
经查,深圳市巨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巨泽投资)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以下违规问题:一是未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二是未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三是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投资者披露基金投资以及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四是未根据基金业协会的规定,及时填报并定期更新管理人的有关信息;五是未妥善保存私募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资料。马澄负责巨泽投资的日常经营管理及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相关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以及《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号)第九条第一款第(八)项的相关规定。 2024年7月15日,深圳证监局对巨泽投资、马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2024〕159号)
中经宏熙(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
经查,中经宏熙(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经宏熙)存在以下行为:
一、管理、运用私募基金财产,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
二、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四项之规定。2024年7月16日,北京证监局对中经宏熙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要求其进一步提高合规经营意识和能力,恪尽职守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做好信息披露、基金退出和投资者沟通等工作,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陕西景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
决定文书号:雁消行罚决字(2022)第0012号
处罚事由:2022年4月19日,开云体育陕西景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封闭南侧、西侧安全出口,无法当场改正。该单位封闭安全出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2〕第1821号),执法记录仪现场视频,现场照片4张,该单位法人委托人成毛毛自行提供的材料1份等证据证实。
决定日期:2022-04-22
处罚机关:西安市雁塔区消防救援大队
处罚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陕西景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
上海保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
经查,上海保银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保银私募)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事实:将基金投资管理职责委托他人行使,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62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024年7月2日,上海证监局对保银私募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要求其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在2024年8月31日前予以改正并提交书面报告。(沪证监决〔2024〕282号)
李墨作为保银私募时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为防范私募基金风险,维护市场秩序,2024年7月2日,上海证监局对李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要求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守法合规意识,在工作中做到专业审慎,勤勉尽责。(沪证监决〔2024〕283号)
鲍佳溶作为保银私募时任合规风控负责人,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为防范私募基金风险,维护市场秩序,2024年7月2日,上海证监局对保银私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要求其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守法合规意识,在工作中做到专业审慎,勤勉尽责。(沪证监决〔2024〕284号)
上海联创资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
经查,上海联创资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联创资源)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事实:一、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二十三条第(七)项的规定。二、未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三、未按规定及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更新管理人的有关信息,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2024年7月4日,上海证监局对联创资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要求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人员合规守法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依法合规经营。(沪证监决〔2024〕285号)
上海务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
经查,上海务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务聚投资)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以下事实:一、在部分产品的投资管理过程中未尽谨慎勤勉义务,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二、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填报的部分信息不完整、不准确,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三、未向部分产品投资者披露关联交易信息,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四、个别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等级不匹配,未履行特别风险告知义务,违反《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2号)第十九条规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2024年6月27日,上海证监局对务聚投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要求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人员合规守法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沪证监决〔2024〕277号)
汕头宜华投资有限公司(2)
经查,汕头宜华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宜华投资)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情形:一是在管理基金产品期间未按规定履行职责;二是未按规定向投资者披露基金信息;三是管理的基金在协议及补充协议中存在约定计提优先级份额收益、劣后级份额合伙人对优先级份额合伙人给予差额补足等违规条款。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3号,以下简称《运作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2024年6月17日,广东证监局对宜华投资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要求其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2024〕62号)
经查,汕头宜华投资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活动期间,存在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未按规定向投资者披露基金信息以及管理的基金在协议及补充协议中存在约定计提优先级份额收益、劣后级份额合伙人对优先级份额合伙人给予差额补足等违规条款的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3号,以下简称《运作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林浩作为宜华投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私募办法》第三十三条及《运作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2024年6月17日,广东证监局对林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2024〕61号)
喆颢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1)
经查,喆颢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简称:喆颢资产)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事实:
一、未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的记录;
二、对主要业务人员及相关团队实施过度激励,未按规定建立激励奖金递延发放机制,不符合《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3号)第十条规定的要求。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三条第九项的规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2022年12月9日,上海证监局对喆颢资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其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其他机构/个人监管事项
“郑树旺”(1)
经查明,郑树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郑树旺”申万宏源证券账户,2022年10月18日开立于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古田路证券营业部。2022年11月至2023年6月期间,郑树旺将“郑树旺”申万宏源证券账户出借给陈某某。陈某某将“郑树旺”申万宏源证券账户交由其配偶池某某控制使用。根据“郑树旺”申万宏源证券账户交易资料显示,2022年11月2日至2023年6月1日期间,“郑树旺”申万宏源证券账户买入证券成交金额8,680.67万元,卖出证券成交金额7,771.94万元。司法机关已对池某某使用“郑树旺”申万宏源证券账户非法经营证券业务行为追究刑事责任。郑树旺在接受调查过程中,能够积极配合调查。上述违法事实,有证券账户开户资料和交易记录、银行账户交易流水、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郑树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的出借账户行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2024年7月12日,福建证监局对郑树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号)
“陈紫鹏”“张昌榅”“龚静”“王芳”“陶卫忠”“陈联煌”“陈富明”“刘阳梅”“陆美兰”“马艳伟”(10)
2023年10月23日至2024年7月1日,“陈紫鹏”“张昌榅”“龚静”“王芳”“陶卫忠”“陈联煌”“陈富明”“刘阳梅”“陆美兰”“马艳伟”账户及与其涉嫌关联的账户在交易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时刻互动”(证券代码:872857)的过程中,与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频繁反向交易,且以明显偏离行情揭示的最近成交价的价格申报并成交,严重影响了股票成交价。期间,“时刻互动”收盘价由3.71元(前复权)上涨至最高27.77元,相关账户成交占比为89.94%。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单个证券账户,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频繁进行反向交易”、第(三)项“单个证券账户,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或申报价格明显偏离该股票行情揭示的最近成交价”的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第一百零九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的规定,2024年7月19日,股转公司对“陈紫鹏”“张昌榅”“龚静”“王芳”“陶卫忠”“陈联煌”“陈富明”“刘阳梅”“陆美兰”“马艳伟”分别采取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的自律监管措施。限制证券账户交易期为六个月,自2024年7月22日至2025年1月21日。对于上述自律监管措施,股转公司将记入诚信档案。(〔2024〕38-44号)
“冯斌”“黄先念”“李金晓”“宋攀峰”“王超”“徐欢欢”(6)
2024年3月22日至4月24日,“冯斌”“黄先念”“李金晓”“宋攀峰”“王超”“徐欢欢”账户及与其涉嫌关联的账户在交易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华源节水”(证券代码:836024)的过程中,与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频繁反向交易,且以明显偏离行情揭示的最近成交价的价格申报并成交,严重影响了股票成交价。期间,“华源节水”收盘价由3.15元上涨至20元,相关账户成交占比为95.71%。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单个证券账户,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之间,大量或频繁进行反向交易”、第(三)项“单个证券账户,或两个以上固定的或涉嫌关联的证券账户,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或申报价格明显偏离该股票行情揭示的最近成交价”以及第(九)项“申报或成交行为造成市场价格异常或秩序混乱”的规定。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6.1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第一百零九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的规定,2024年7月22日,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对“冯斌”“黄先念”“李金晓”“宋攀峰”“王超”“徐欢欢”分别采取限制证券账户交易的自律监管措施。限制证券账户交易期为六个月,自2024年7月23日至2025年1月22日。对于上述自律监管措施,股转公司将记入诚信档案。(〔2024〕48-53号)
普信恒业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1)
普信恒业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决定文书号:京朝市监处罚(2021)6419号
处罚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机关: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2021-10-18
处罚内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00000元;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五十五条第三款
天津霖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霖洋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作出决定机关: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列入日期:2024-05-15
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宜信普诚信用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硚口分公司
作出决定机关:武汉市硚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列入日期:2024-04-29
宜信普惠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宜信普惠信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作出决定机关:柳州市城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列入经营异常原因: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列入日期:2023-07-05
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合规风险,是指因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或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准则而使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采取监管措施、给予纪律处分、出现财产损失或商业信誉损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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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四届掌门“下课”,五矿证券业绩回到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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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六载投行“再会”,长城证券“一鱼两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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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掀桌”,空降副所长“逼宫”,券商研究所“内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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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信普惠够“硬气”,自信来源传票+执行?
券业行家·404
加仓屡屡“踩雷”,换帅刚挨“训诫”,银河德睿专业性去哪了?
券业行家·热文
微软的蓝屏,机构的罚单,同一天!
券业行家·监管
“匿名”判决“暗含”华龙证券合规“双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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